房产抵押是什么?哪些房产可以做抵押?
时间:2023-03-24 14:20:40 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除法律规定,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的房屋外,其他房屋可以抵押。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以下文件: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二)登记审核与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的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三)登记的变更与注销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二、抵押权人是指什么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优先受偿抵押物的人。抵押权人是被抵押担保的债权人。抵押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其提供抵押的特定财产而设定的物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待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债务人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三、同一房屋抵押给两个人可以吗

可以。但是需要注意一点,被担保的总债权不能超过抵押标的价值。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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