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指的是抢劫因因情节加重或因结果加重使处罚时一般的抢劫犯罪处罚更加严厉的行为。
一、如何区分抢夺罪的既遂和未遂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
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
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
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二、暴力抢劫致人重伤却未取得财物属于抢劫既遂还是未遂
暴力抢劫致人重伤却未取得财物是抢劫既遂。最高法《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的规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据此,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八种处罚情节中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结果加重情节之外,其余七种处罚情节同样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其中属抢劫未遂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量刑。
三、未成年抢劫罪会减轻处罚吗
还需要看具体情节来看是否减轻处罚。第一、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这是对大部分罪名来说。然而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触犯了抢劫罪加重情节的,应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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