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中隐形债务如何界定?
时间:2023-06-05 16:22:57 2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关于隐性债务的界定

股权转让合同中应对隐性债务的界定进行明确约定。由于在股权转让之后,隐性债务是否会被追诉并不确定,即目标公司实际承担债务并不确定,所以有人也将此种债务称作目标公司的或然性债务。合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隐性债务进行界定:

(1)发生时间

应在股权转让之前发生。从股权转让合同来看,一般明确为股权转让基准日前实际发生或由基准日前的行为引致。

(2)基本属性

应为转让方未披露或者未完整披露的,目标公司应负担的义务或债务部分。

(3)赔偿权利人、义务人

赔偿权利人应为股权受让方,义务人应为股权转让方。

2、隐性债务金额的确定标准

对于隐性债务金额的确定标准,有以下几种:

(1)根据公司债权人的主张确定

(2)受让方按照实际证据、结合债权人主张确定

(3)根据生效裁判文书确定

(4)根据案件执行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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