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担保物权时,如何确定各担保物权的顺位?根据担保物权并存的特征和顺位原理,可以指出:确定担保物权顺位应当以公示公信为基本原则,遵守转担保物权优先于原担保物权规则、直接占有优先规则和善意第三人担保物权优先规则;其中,公示公信原则统领各规则,规则以各自的适用范围为限发挥指导作用,形成一个顺位规则体系。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清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从全文叙述可以得知,银行用房产抵押贷款的流程首先从先与银行签订应签订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开始,直到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为结束,一共四个步骤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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