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监狱没有探视期或要在非探视期探视):
1、向所在监狱或看守所递交探望申请;(需准备探视者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等)。
2、监狱同意后与监狱方面协商安排探望时间;
3、探望犯人。一般情况(探视期):
1、准备探视者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等;
2、在探视期进行探视。
一、探视权的规定有哪些
探视权的规定有:
1、行使探视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
2、探视权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
3、夫妻离婚后才有探视权的出现;
4、探视权的行使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探视权可以中止和恢复,发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探视权,修正后应当恢复。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看守所如何探视
看守所如下探视:
1、探监一般一个月只能探视一次,一般建议规定具体的会议日期;
2、会见时需要带上会见卡,会见卡只有服刑人员的亲属才有,但服刑人员的朋友可以和亲属一起去会见;
3、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身份证件;
4、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5、一般做法是不需要第二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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