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不一定全部报销。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为了做到公正、客观,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同时,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项目名称、材料、性能、质量和参考价格,并制定相应的安装程度等管理办法。
因此,工伤基金支付的费用标准要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超出部分不能由工伤基金予以报销,由工伤职工自行支付。
工伤报销的流程
根据各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工伤报销的可参考一下流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用人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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