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寻求各级消费者协会的援助。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若身为消费者的购房者在置业过程中察觉到开发商存在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现象,首选策略便是运用民事协调手段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无果,便可寻求各级消费者协会的帮助。2.向行政监管部门投诉反映。针对投诉的具体情况与主题,消费者还可考虑向相关行政部门以及房地产主管单位提交申诉申请。以物业服务为例,消费者可向物业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值得强调的是,尽管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仅享有调解权,但并未授予强制执行权力。因此,消费者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应做好心理预期,如调解失败,则需进一步寻求其他投诉渠道。3.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消费者手握充分的开发商侵权证据,且经由常规调解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建议消费者聘请专业律师,就开发商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此种维权方式较为繁琐,消费者需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及资金成本。倘若因证据不足等因素导致败诉,所承受的经济损失恐将颇为严重。因此,在决定采用此种方式维权之前,消费者务必审慎权衡利弊得失。4.向新闻媒体投诉曝光。如今,向新闻媒体投诉已成为众多消费者常用的维权途径之一。相较于前述几种方式,此举操作简便,且借助媒体的影响力,能够在社会层面产生广泛关注。现今各类媒体均设有专门的投诉热线,对于接收到的投诉信息,会派遣记者前往事发地进行实地调查。然而,媒体所能发挥的仅仅是舆论监督功能,并不具备强制执行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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