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给公司借款需要利息吗
在签署借款合同时,可以就是否需要支付利息进行明确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本身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主体。
股东向公司提供个人资金,从而构建了民间借贷的法律桥梁。
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与公司双方必须签署一份具体详尽的借款合同,以明确规定借款的数额、使用目的、期限、利息、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相关条款和维权费用的承担等重要事项。
作为出借方,还应该妥善保管所有的出借凭据,尽可能地避免采用现金方式交付借款。
如果确实需要通过现金方式交付借款,那么务必要求公司开具相应的现金收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股东借款给公司可以收取利息吗
在借款合同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是否需要支付相应利息。
当股东将其个人资金出借给与其构成民间借贷民事法律关系的公司时,应当通过拟定书面借款合同来明确约定相关款项的具体金额、使用目的、偿还期限、利息计算方式以及逾期未偿还款项以及其他类型的违约责任等等方面的细节事宜。
除此之外,债权人还需妥善保管好所有涉及借款的书面依据,尽可能避免采用直接现金交付的方式进行交易,如果必须以现金交付借款,那么建议务必让公司出具相关的现金收据作为证明文件。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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