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莲山村慕村村民小组的26户村民获得了17万元赔偿款。这笔赔偿款是南宁大王滩度假村以及大王滩水库管理处承担的。由于长期排污不合格,南宁大王滩度假村排放的污水污染了这26户村民的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或减产。在良庆区政府、良庆区环保局、那马镇司法所等多部门的帮助下,村民终于得到了赔偿。
4月13日,曾到现场解决这场纠纷的那马镇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5年以来,广东阳西县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南宁大王滩度假村,该度假村以及大王滩水库管理处的污水都经排污管道流入了慕村村民小组坡底的部分耕田。时间一长,村民们渐渐发现,农田的水变黑有异味,一些农田的水稻产量大幅减少,有的甚至无法生长。
在与南宁大王滩度假村以及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协商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26户村民开始向良庆区相关政府部门反映。良庆区环保局经过检验,认定污水中有害物质超标,并于今年1月20日对大王滩度假村下发了环保违法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大王滩度假村于3月30日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但该度假村未进行整改,排放的污水仍然流入村民承包责任田里面。村民无奈之下再次向城区政府反映,要求政府尽快解决该问题。
那马镇司法所多次派人到实地调查取证,认定被污染农田达12亩,并组织这26户村民与大王滩水库管理处代表召开调解会。调解会上,该司法所办案人员针对各方看法和主张,根据被污染场地面积、稻田亩产的平均数,以及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南宁大王滩度假村各自污水排放量,依法提出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和南宁大王滩度假村分别应承担的赔偿额。最终经过协调,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同意赔付26户村民损失2万元,南宁大王滩度假村赔偿损失15万元。
此外,良庆区相关部门还要求大王滩水库管理处、南宁大王滩度假村在3个月内(到6月30日)整改完毕,确保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不再发生类似的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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