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下午时许,靖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市民张某报警,当天下午孩子小张一人在家,有一小偷“造访”他家,叫开门后打伤了孩子,还抢走了一只手提包。靖江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图侦、技侦、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很快出警。
张先生告诉民警,当天下午,他一到家门口,就发现大门敞着,钥匙插在门锁里,儿子小张“晕倒”在地,客厅里也是乱糟糟的。叫醒儿子后,儿子说,当天下午他正在书房里写作业,听见动静就跑出来看,发现一个30多岁、黑黑胖胖的小偷在家里翻箱倒柜,他立马从厨房里拿出菜刀想要和小偷搏斗,无奈小偷人高马大,他被小偷一拳就打晕了过去。
民警现场勘查发现,钥匙是小张的妈妈上班时遗留在门上的,推断“犯罪嫌疑人”是用钥匙直接开门进入案发现场。案发的中心现场在客厅,被翻得特别凌乱,一把菜刀丢在沙发旁,客厅里到处散落着被撕得粉碎的寒假作业。然而,让民警不解的是,现场里里外外勘查了六个小时,却未发现一枚家庭成员以外的足迹和手印。
就在办案民警感到疑惑的时候,张先生的儿子小张不停向办案民警反映,被偷的包里面有他做好的寒假作业本。小张的“反复提醒”引起办案民警的怀疑,遂向小张详细了解情况。
10岁的小张哪见过民警的“询问”,很快承认家中失窃是自己撒了谎。原来,小张今年读小学二年级,因寒假贪玩,寒假作业至今没有完成,他便想出了这出“作业被偷”的主意,企图蒙混过关。
【分析】
如果行为人恶意报假警,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1项的规定,其行为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法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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