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超载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12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校车超载的相关处罚是什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行为的处罚,由原来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将按照刑法第133条处罚,并以构成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刑罚上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校车超载会威胁到每个孩子的生命安全和社会治安,一旦发生危险,校车超载找谁都不能挽回孩子的健康。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校车标准要求配置校车,同时向司机宣传校车安全的重要性,不超载,不超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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