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介入。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也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一、被刑事拘留了该怎么办
被刑拘了可以请辩护律师保护其合法权益。
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2、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刑事拘留的规定有:
1、拘留权属于公安机关,不属于警察个人;
2、刑事拘留的对象必须的罪该逮捕的人;
3、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
4、拘留是一种临时的措施;
5、被拘留人必须在看守所关押;
6、不允许秘密抓人。
二、诱供是什么意思
诱供就是指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在讯问受审人之前,已经事先具有了自己的判断和主观意图,然后诱导受审人按照审问人员的判断和意图进行供述,遇到诱供当事人可以报案、控告、举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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