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后驾车在交强险的条款中未列明在责任免除范围中,故在交强险中是可以赔付的,赔付额度是按照交强险限额赔付(三责车物损2000元,三责医疗费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2.醉酒驾驶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应该拒赔。但是交强险同时还规定,由于醉酒驾驶而造成受害人受伤需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内垫付。对垫付的部分可以依法进行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3.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认同公安交警部门的血检报告和认定来区分酒后和醉酒的(血检报告中酒精浓度20-80mg/ml的为酒后,高于80mg/ml的为醉酒),
酒后驾驶出险商业车险不赔。
从各保险公司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条款中发现,“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的损失,都属于保险条款除外责任。
但交强险则规定,“驾驶人醉酒”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但保险公司也要负责垫付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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