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纠纷适用哪些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纠纷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
1、《母婴保健法》
2、《刑法》
3、《执业医师法》
4、《民法典》
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6、《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最高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二、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对医疗纠纷投诉实行三级三色处置预案,黄色预警提示医疗纠纷较轻,由各科室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报办公室;橙色预警提示医疗纠纷较严重,由分管领导介入处理;红色预警提示医疗纠纷非常严重,由所长代表所部出面处理。一般情况下,15天内办结,并答复。因特殊原因到期不能办理的,可申请适当延期
医患纠纷中,因医疗事故产生赔偿数额后应当如何计算的问题,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之前,通常适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又规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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