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无需重复进行,但可登录网站更新信息或确认当前信息有效。
一、登记过后,兵役机关(人武部)就保留了相关信息;
二、原则上适龄青年,都应当进行兵役登记。(18至24岁);
三、办理兵役证的目的,是为了准确掌握应征适龄青年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是确定公民服兵役能力的主要形式。
四、各地一般都开辟有“绿色通道”,随时申请随时办理。需补办者还可到各街道武装部申请办理,且家长可代办。
兵役登记的相关解释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兵役登记是我国为了统计我国的人力储备而实行的一项政策,我国不想一些国家会进行强制征兵入伍,目前国家只是推出了登记,对登记者本身没有任何影响,反而如果没有登记的话才会对自己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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