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安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地址
泰安市岱道庵路162号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
二、泰安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20-11:40下午13:20-17:00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20-16:00
三、泰安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3.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情况证明: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
5.首付款证明;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或收据;
6.贷款还款卡(1类卡)
7.个人信用报告
8.异地贷款证明材料: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另附缴存使用流水明细(异地贷款提供);
9.担保材料(按照担保方式提供)
10.收入证明:职工收入情况原则上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
11.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四、泰安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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