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
时间:2023-06-13 21:41:46 3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通常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针对的被告往往是医疗机构、预防、防疫、妇幼保健等等医疗组织。他们往往都有“法人组织资格”,通俗讲,就是经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单位组织,这样的组织在法律上称之为“法人组织”。他们对外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该机构要进行诉讼、赔偿的,他们本身就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从法律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患者及其家属要通过医疗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的,就应当到这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这家法院就是“管辖法院”。具体讲,如果该医疗机构是在某某县内的,就到县法院起诉;如果该医疗机构在某市的,就到该市的法院诉讼;如果该市是设区的市的(比如:东城区、西城区、和平区等等),就到该区的法院进行诉讼。另外,我国的诉讼法的管辖法院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不要认为患者及其家属在本地诉讼方便就到就近的法院立案诉讼。在比如:如果患者及其家属认为,患者的死亡是在甲医院使用了乙药材公司提供的不合格的药品死亡的,打算将甲医院和乙药材公司都告上法庭的。我国《诉讼费》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上述两家机构的任何一个管辖法院进行诉讼。两家法院都是有管辖权的,都可以受理你的案件。说到这里了,患者及其家属也不要“耍小聪明”,两家法院我都立案诉讼,看那一家的判决对我们有利就用那一个判决!我国《诉讼费》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后立案的法院发现本案已经在其他法院立案的,会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这样即耽误了时间又浪费的诉讼费。患者及其家属在立案后,发现被告的医疗机构已经从甲区搬迁到乙区,而乙区法院恰恰有自己认识的朋友。如果案件转移到乙法院审理,将大大有利于自己的诉讼。我国诉讼法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正义的最大体现,在于“公平”,患者及其家属在遭受身体伤害后,最希望得到法律正义的“公正”对待。所以,在担心自己得到不公正对待的同时,也不要“想歪歪主意”,将对方置于“不公正”的地位吧!既然当事人双方都法律的方式解决纠纷,就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的“游戏规则”。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新时间:2024-01-12 17:00:12
查看医疗纠纷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医疗纠纷 最新知识
针对医疗纠纷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医疗纠纷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