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龙某与黄某口头协议,由龙某借3万元给黄某买车,黄某于同年12月24日还款。当天,龙某通过银行卡直接交付了3万元车款,后经其多次催款,黄某却一直未还钱。龙某为此请求法院判令黄某返还借款以及逾期利息共31698。41元。
法院虽然支持了龙某要求黄某返还3万元款项的主张,但因双方当事人在口头民间借贷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内利率,且原告在庭审中亦确认并未约定借款期限内利率,故该笔借款应为不定期无息借款。最终,法院对原告请求自2014年12月24日起开始计算逾期利息的主张不予支持。
民间借贷如何避开冤大头
在现实生活中,借贷双方或是亲戚朋友,或是经熟人介绍认识,普遍存在口头借贷和借据简单等问题。出借人应注意哪些问题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权益?
第一,出借人在借贷前,应首先了解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包括其个人信誉、日常收入、借款用途、偿债能力等,掌握其身份和住址情况。
第二,应注意保存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材料,如借条、借款合同等。
第三,应注意保存款项支付凭证,尤其是大额借贷。通过银行转账的,应保存转账回执和银行流水;直接支付现金的,最好让对方出具收条。
第四,出借人应尽可能为债权设置担保,如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保证等,这样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即可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五,若借款人逾期未还款的,应及时主张权利,并固定相关证据,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应在法律保护的2年诉讼时效内提起民事诉讼。
全文5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