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曾因盗窃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具体的刑期主要受到多个方面因素的综合性影响,例如盗窃行为涉及到的金额大小,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以及是否存在累犯等情况。
通常而言,若该罪犯在第二次盗窃中仍然涉及到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是多次实施盗窃行为,那么他所面临的刑期可能会相应地加重。
然而,如果罪犯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者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出现,这无疑将对最终的刑期产生积极的影响。
因此,我们无法简单地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来确定罪犯具体应服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文4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