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过户手续的办理: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审查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一、车产证明是什么?
车产证明是机动车登记证书。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二、行驶证过期了怎么办啊
行驶证过期之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换发新的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三、车辆行驶证丢了怎么补
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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