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咨询起诉离婚去哪个部门
咨询起诉离婚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在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诉讼判决离婚书已生效还能上诉吗
诉讼离婚判决书生效后不可以再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审民事判决,当事人的上诉期为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如果在上诉期内未上诉的,判决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但是,如果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仍可以在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再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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