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中辱骂行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情节较轻的,通常会给予进行批评教育,稍重的可处以500元到1000元的罚款。罚款和批评教育只适用于本罪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口头辱骂、口头诋毁等,犯罪情节较重的,如有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
1、随意殴打公民,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公民,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公民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公民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公民,情节恶劣的。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恐吓公民,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公民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寻衅滋事不仅危害公民生命安全,而且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判罚根据犯罪情节而定,在公共场合言语辱骂的行为是较轻的罪行,只需要刑事拘留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罚款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n(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n(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n(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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