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恩施居住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第二条的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恩施居住证办理流程
1、受理:外省公民到我省或或我省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居住的,本人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理点(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提交申办材料,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进行人像采集。
2、审核:居住地派出所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分县(局)签发。
3、审批:省公安厅制证中心负责接收制证信息,按期保质完成证件制作、验证、登记等工作,并将居住证寄至县级公安机关。
4、送达: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将居住证分发至居住地派出所或受理点,社区民警、网格员、协管员通过湖北省实有人口居信息系统对居住证进行读卡校验后,通知流动人口本人领取居住证。发放居住证时,应当收回《居住证受理回执》,并将证件发放信息维护到系统。
5、办结:可以通过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分发申请人。
来源:湖北政务服务网(zwfw.h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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