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范围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晕厥、摔伤等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工作期间患职业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中受伤。
由于工作原因而导致的晕厥、摔伤等事故伤害,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且与工作有关,那么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果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且与工作有关,那么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果在工作中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且与工作有关,那么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患有职业病,或者在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形,那么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工 作 场 所 内 意 外 伤 害 : 工 伤 认 定 标 准 是 什 么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标准包括以下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其他情形。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自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工作场所内意外伤害的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而如果职工有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作场所内意外伤害的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而如果职工有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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