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是患者的健康卫士、救命恩人。反过来说,患者是医生的衣食父母,病人成就了医生的事业。医患之间本当亲如鱼水,但在现实生活中,患者知情权总是被无情侵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监管的缺乏。在目前医疗管理的有关法规中,对侵犯患者知情权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处罚。除非治疗方案失败、患者疾病没有得到有效治疗而引起医疗纠纷,否则,即使患者花费极大代价换来病愈,也会因为病情的缓解而无从追究、无法追究,无形中给医生侵犯患者知情权创造了便利条件。
(二)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医学是专业性极强的学科,患者不可能有足够的医学知识。但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医生与患者缺乏有效的沟通,患者就医总是很被动,有的医生连治疗方案都不告诉患者或家属。“手术同意书”中多描述手术风险,少涉及治疗的细节,包括检查、治疗、药品等,患者无法知道每个项目是否需要、具体缘由。至于需要多少治疗费用,需要治疗多长时间,患者更是无从得知。
(三)医生职业道德的缺失。患者在患病时,主观判断力下降,心理、精神压力加重,加上医生与患者健康、生命有密切关系,因此患者在生病时有强烈的恐惧感,自己又无能为力,只能信赖医生。缺乏职业道德的医生利用患者的这种心理,故意侵犯其知情权。为了私利,不管患者是否需要,甚至明知患者不需要,却故意做大检查、开大处方。从中收获巨大的“价格落差”带来的好处。有些患者虽然意识到自己的知情权被侵犯,却不敢加以维护,因为自己的身家性命尚掌握在医生手中,一旦有职业道德缺失的医生对患者进行报复,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区别
一、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是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患者知情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病情了解权。病情了解权就是指患者有权力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信息,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任何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信息。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是指患者为了避免和降低风险有权力知道医方为患者所提供的治疗疾病的具体方案措施,有权力选择接受或者拒绝。患者隐私权:患者隐私权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别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或私有领域。医务人员有保护患者隐私权的义务,如果因医疗机构泄露患者隐私造成患者精神伤害或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患者隐私权和知情权有什么区别通过上述对两者概念的分析,患者隐私权给予公民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不让他人接近、侵入、公开和传播自己的私人事务,具有消极与被动性;患者知情权给予公民了解自己应当知道的一切权利,以满足其身体与精神生活方面的需求,具有积极与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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