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一、居住证新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公民在其他城市居住满半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1、有合法稳定的就业;
2、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连续就读的。另外,居民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要向现居住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进行申请,同时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相片、居住地址、就读地点等证明材料。
二、深圳居住证申请条件是什么?
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三、所在地属于本地人那边有居住证吗
本地人是不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只有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去外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情况才需要办理。办理居住证是有要求的,必须是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的工作以及合法稳定的住所,如果是在当地上学也可以申请办理。申请居住证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工作证明、租房合同或者就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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