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不到两百元私刻的假公司印章,一男子虚构工程项目部,签下标的逾2亿元的建筑合同。安徽蚌埠警方近日破获一起伪造公司印章案,犯罪嫌疑人娄某迫于压力,目前已向公安机关投案。
今年4月,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公安分局接辖区安徽五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安徽五建)报案,称有人冒用该公司名义,在辽宁省抚顺市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因发生债务纠纷,安徽五建被债权人诉至抚顺当地法院。
警方调查发现,2012年,一娄姓男子曾以安徽五建抚顺项目部名义,与抚顺永久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标的两亿零三百余万元。此后,该男子又陆续以此名义,在当地签订多份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等经济合同。
经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娄某用于签订上述合同的五建公司印章和法人章均与公司原件不符。迫于压力,犯罪嫌疑人娄某随后向蚌埠市淮上区警方投案。
据娄某供述,其曾担任安徽五建项目经理,2011年与安徽五建共同出资组建了安徽五建建设工程集团(大连)有限公司,占股99%,安徽五建占股1%。作为挂靠安徽五建的子公司,该公司本身并不具备相应建筑工程承包资质。
为达成与永久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犯罪嫌疑人娄某在抚顺一市场摊点,以每套100多元的价格,分别伪造了五建公司印章和法人章各两枚。如果不是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事情应该不会被发现。面对警方调查娄某仍心存侥幸。
办案民警提醒,在签订商业合同时,为避免遭受损失,双方当事人应尽可能查验相关资质原件,并与所在地工商机关进行核验。
全文6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