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不论其目的是营利还是满足个人享用,均构成本罪。
4、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事处罚
1、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此外,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需要说明的是:
(1)只要在收货前自动铲除的就可以免除处罚,而不问公安机关在此之前是否发现。换言之,在公安机关发现后自动铲除的,也应适用本规定。
(2)虽然可以免除处罚,但在根据案件情况下不应免除处罚时,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也可以减轻处罚。
3、我国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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