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承租人侵占拆迁利益的,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投诉未能解决纠纷的,应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对次承租人的影响
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后,可以这样处理:
1.次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一同与主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合同未到期的可以要求主承租人返还相应的费用。
3.如果是因为承租人拖欠租金而导致解除合同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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