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针对老赖新法规是什么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其中增加了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删除失信名单的规定。具体来说,如果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法院应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提请审议,草案中规定了执行措施的种类、限制消费、限制出境和拘传等;规定了罚款和拘留措施的适用条件、实施、期限等;规定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的适用条件、实施、信用修复等。
3、对于拒不执行行为,可以建立按日罚款制度,对被执行人拒不交付特定标的物的,可以对其按日予以罚款,累计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同时,针对被执行人持续拒不履行不可替代行为的情形,可以再次予以拘留,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4、对执行财产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包括不动产、动产、股权、股票、存款、仓单、提单对应财产、基金份额、债券、贵重金属、矿产权益等,以及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应收账款等。
5、通过设立专门平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网站等方式,全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增加社会监督。
6、限制高消费、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政府支持或补贴、任职资格、准入资格、荣誉和授信、特殊市场交易等。
7、这些新法规旨在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提高执行效率,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不合理侵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成为老赖对儿女有什么影响
(1)子女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2)子女在考大学或者考研时,可能会被拒绝录取;
(3)子女参加公务员、军校、航空院校等考试,可能无法通过政审;
(4)针对未成年的子女,其名下的房产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三、被失信人员怎么解除
1、主动申请解除,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接到申请以后,法院会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一旦申请成功,将在3个工作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2、提前申请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人民法院会提前解除失信被执行人;
3、与申请人和解,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已经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撤销申请;
4、等待自动解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情节严重的会延迟1-3年。纳入期限届满以后,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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