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犯人在执行期间可以获得减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并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等情况,应当减刑。
那些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犯人,在执行期间,只要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表现出悔改或立功表现,就可以获得减刑。如果那些有重大立功表现,如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等情况,应当减刑。
2. 如何获得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减刑?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获得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减刑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刑期最高可达死刑,但并非所有罪犯都有资格获得减刑。那么,如何获得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减刑呢?
首先,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减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是初犯;二是必须认罪悔罪;三是必须积极退赃;四是必须有立功表现。
具体来说,初犯是指犯罪分子之前从未因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受过刑罚处罚;认罪悔罪是指犯罪分子在被司法机关发现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采取措施,如退赃等,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积极退赃是指犯罪分子在被发现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后,能够及时、全部地退还原物或者罚金;立功表现是指犯罪分子在被司法机关发现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后,通过自首、揭发他人犯罪等行为,为司法机关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其他有助于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立功表现。
综上所述,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减刑需要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罪犯都能够获得减刑。在司法实践中,减刑的具体把握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审判实践来决定。因此,对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罪犯,建议在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立功表现等方面尽量满足条件,以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争取获得减刑。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减刑需要满足初犯、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立功表现四个条件。同时,具体减刑的把握还需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官审判实践来决定。建议罪犯在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立功表现等方面尽量满足条件,以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争取获得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