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的双方怎么约定借款利息?
民间借贷利息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才合法。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在该范围之内的,属于合法的利息;如果超出该范围的,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
二、民间借贷时效期间要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的有效期间也就是诉讼时效,为三年。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还款,诉讼时效从主张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保护二十年。
三、民间借贷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2.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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