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规定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旨在明确国务院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该规定包括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其他事项等内容。中央编办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推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负责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由李克强总理担任。
“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六部分: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调整,包括取消、划分、纳入和加强的职责。二是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三是内设机构(一般部门内的司局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四是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五是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六是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是由谁解释和调整的事宜。简单地说,“三定”规定就是对国务院的部门是干什么事情的,有哪些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中央编办是中央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既是中共中央的工作部门也是国务院的工作部门。中央编办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推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二是负责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主任是李克强总理。
人员编制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人员编制是政府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法定定员、定额。该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机关的人员编制应当根据本地区的人口、经济、文化等情况合理确定,并且应当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数量。
人员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对确保政府职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合理的人员编制应当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避免冗余、重复的人力资源浪费;其次,合理的人员编制应当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服务的能力;最后,合理的人员编制应当有利于加强组织纪律和管理,防止权力滥用、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因此,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政府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人员编制数量,确保人员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实现政府职能的实现。
“三定”规定是国务院部门的基本指南,其中包括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内容。中央编办作为中央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推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负责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编制是政府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法定定员、定额,合理的人员编制对确保政府职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政府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人员编制数量,确保人员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实现政府职能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第二条“三定”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巩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动内设机构整合、业务融合,着力优化力量配备,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强化刚性约束,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第三条县级以上党的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群团机关、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等“三定”规定的制定和实施,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经批准发布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是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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