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限制措施,包括禁止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自然人且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况,法院规定其不得在星级酒店等高消费场所住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限制措施,包括禁止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对于被执行人为自然人且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况,法院规定其不得在星级酒店等高消费场所住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哪些场所不属于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场所?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场所包括但不限于:
1. 营业场所、住所;
2. 购买不动产的场所;
3. 购买汽车、飞机等大额物品的场所;
4. 旅游、度假的场所;
5. 会员制的消费场所;
6. 高档会员制的会所、俱乐部等场所;
7. 高尔夫球场、游艇俱乐部等挥杆娱乐场所;
8. 演唱、演出、表演等娱乐场所;
9. 夜总会、KTV、录像厅等娱乐场所;
10. 形式的场所。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不属于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场所包括:
1. 学习的场所,如图书馆;
2. 医疗、保健、不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 教育机构;
4. 科研单位、设计院、文化机构;
5.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除外的场所;
6. 体育场馆、文化体育场所;
7. 公园、绿地、广场、机场、码头等公共休闲娱乐场所;
8. 基本生活必需品商店、超市等;
9. 农业生产场所;
10. 办公场所、酒店、餐厅等除外的经营场所。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场所列表仅供参考,具体判断标准还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限制措施,包括禁止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自然人且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况,法院规定其不得在星级酒店等高消费场所住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场所、住所、购买不动产的场所、购买汽车、飞机等大额物品的场所、旅游、度假的场所、会员制的消费场所、高档会员制的会所、俱乐部等场所、高尔夫球场、游艇俱乐部等挥杆娱乐场所、演唱、演出、表演等娱乐场所、夜总会、KTV、录像厅等娱乐场所、形式的场所。因此,不属于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场所包括学习的场所、医疗、保健、不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机构、科研单位、设计院、文化机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除外的场所、体育场馆、文化体育场所、公园、绿地、广场、机场、码头等公共休闲娱乐场所、基本生活必需品商店、超市等、农业生产场所、办公场所、酒店、餐厅等除外的经营场所。具体的判断标准还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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