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可能存在什么样的影响
家暴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妻子因丈夫实施家暴提出离婚的,作为无过错方的妻子有权向丈夫索要损害赔偿;同时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可以对施暴者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条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标准是: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家庭暴力行为证据有哪些
家庭暴力行为证据有很多,只要是能够证明有家暴的,就可以成为证据。
在遭遇家暴时,一定要注意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遭受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应当及时拨打110报警,请求警察制作笔录,这个笔录就是很好的证据。
2.收集视听资料、照片等相关的证据。这类证据相对而言有点难,毕竟没有提前准备的情况下是不会存在有关于家暴的照片等材料的;
3.应当及时到医院就诊,保管好医院的诊断书、病历、收据等相关证据资料。
4.有明显伤害痕迹的最好能通过公安部门作伤情鉴定,将鉴定书保留好。
5.遭遇家暴后有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相关证据材料要保留好。
6.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7.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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