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过程中,如果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反悔想要变更的,不能直接更改,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登记手续已经办完了发给离婚证了,则不能在更改也不能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如果反悔的需要起诉解决。
一、离婚协议书能去法院起诉吗
可以,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如果已经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则不能再次起诉离婚;
如果只是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并没有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婚姻关系没有解除,离婚协议书也没有生效,此时仍然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需要提醒的是,即便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但是签署离婚协议时存在着欺诈胁迫的情形,当事人还可以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二、法律是否允许推翻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但是如果办理了离婚登记的,不能就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反悔,不得要求撤销离婚登记。
注意如果就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则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随时可以协商变更;
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则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民法典离婚协议书签字就发生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签字时并未生效,因离婚协议本身涉及人身关系,再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情况下,离婚协议未生效。如果双方已经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及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否则如果一方反悔,另一发无法依据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主张自己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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