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回答
最快3分钟有回复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3重资质审核
Word版本可编辑
5万+标准合同模板
快速取保
刑事案件3阶段方案
企业专区
工伤赔偿计算
法师姐-律所SaaS系统
于先生购买了位于石景山区的重聚园小区内的商品房一套,收房后发现楼层高度比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高度低了10厘米,于是于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院,索赔10%的购房款。石景山法院受理了此案。
于先生于2006年1月13日与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该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层高2.8米。但收房后于先生发现实际高度缩水了10厘米。
对于索赔数额的依据,于先生认为应该是房屋价款的10%。
全文2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1对1在线咨询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服务人数:343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服务人数:590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