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户能迁入人口吗
在集体土地上实施房屋拆除时,往往依据户籍进行赔偿,若女方离婚后仍保留户口在前任丈夫处,则享有相关补偿权益。
同时,被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利人须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期限内携带土地权属证明至指定地点办理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者,其补偿事宜将参照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论予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如何安置征地拆迁户的建议
1、借助市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的核心引导力,协同各方有效规范全市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和操作架构。
2、设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主持,汇聚国土、住建、房管、信访、公安及法院等主要职能机构,定期研议并妥善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部门协作及复杂问题。
3、政府在项目选址决策中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精心设计征地拆迁方案,充分兼顾各部门间的规划关联性,倡导采用连片式土地选择策略。
全文4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