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期索赔的时限一般是28天,对于发生索赔事件后要在28天内向工程师索赔,施工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是按照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或者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一、施工工期索赔的时限
施工工期索赔的时限一般为28天。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36.2条规定:"索赔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二、施工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施工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意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货利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4.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三、施工工期索赔流程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然后,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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