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不还钱多久上黑名单
强制执行不还钱2年内上黑名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如有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法定情形的,一般会在2年内录入;如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等多项失信行为的,还可延长1-3年。在申请强制执行拉入黑名单时,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用尽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会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三、什么情况应当中止强制执行
以下情形下,应当终止强制执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
2.第三人确有理由的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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