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权是否具有自由转让的权利
时间:2023-08-17 23:42:33 33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有限公司股权是否具有自由转让的权利

有限公司股权一般可以自由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后的法律影响有哪些

1.股权转让后,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进行注销,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相应章程和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股权转让后,新股东代替原股东的身份,享有公司的股权,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了解权,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等,享有公司章程中股东的相应权利,同时需要履行公司章程中约定的义务。

三、公司股东变更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税务变更时需要请税务局开一张完税证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n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n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n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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