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售楼广告违约吗在销售房地产业中,售楼广告中所展示的内容如未实现承诺,这便构成了违约行为,须负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因为这些售楼广告往往针对将要出售的商品房及其周边配套设施做出具体且详细的说明与承诺,这些说明和承诺对于购房者决定签署购房协议以及最终决定房价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因此,这些售楼广告应被视为购房协议的一部分,当开发商无法履行这些内容时,理所当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恶意退订违约吗开发商恶意退订属于违约。
开发商恶意退订的赔偿需要根据情况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缔约过失行为致对方财产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受害方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间接损失。
1、应以现房屋每平方米的市场销售价格与当事人约定的房屋价格的差价乘以房屋总面积为被上诉人的信赖利益损失。
2、应以现购房人已经另外购得的房屋总价款与原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差价为购房人的信赖利益损失。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售楼广告违约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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