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企业正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准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须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网友咨询:
企业按规定享受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在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请问各类备案事项应提供哪些资料?
专家回答:
企业享受税法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报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才可享受,未经审批或备案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应在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税收法律法规对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申请时间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对国债利息收入和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备案规定上期已作解答,现就其他需在汇算清缴申报前办理备案的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时应提供哪些资料解答如下: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备案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表》;
(2)提供年度企业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明细表(包含每个投资企业名称、投资开始时间、取得投资收益时间、投资收益金额、投资企业是否是上市公司等信息)及相关凭证。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按100%加计扣除,备案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支付国家鼓励安置人员工资加计扣除申请表》;
(2)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3)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安置残疾人员残疾证书的复印件;
(5)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6)纳税人当年度安置残疾人明细清单(包括姓名、年度支付工资额明细、合计数等)。
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所得税,备案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表》;
(2)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3)实际发生的技术性转让所得明细表(包括项目名称、技术性转让所得金额、转让时间等明细及合计资料);
(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5)技术转让收入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6)向境内转让技术,需提供经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7)向境外转让技术,还需报送以下资料:
①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②深圳市贸工局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③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4、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申请表》;
(2)《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明细表》;
(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
(4)创业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备案管理部门(市科信局)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6)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等证明材料;
(7)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的复印件及实投资金验资证明等相关材料;
(8)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备案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2)《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清单》;
(3)设备供货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4)设备计入固定资产的相关记账凭证复印件;
(5)提供购买专用设备符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或《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序号、类别、性能参数和应用领域情况的相关说明资料。
6、资源综合利用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备案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申请表》;
(2)本年度有效《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市科工贸信委等部门公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名单(所得税部分)》(含申请企业)复印件;
(4)提供独立核算的资源综合利用各项产品收入的会计明细账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应提供的申请表,可在深圳市地税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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