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有试用期吗
时间:2023-04-12 00:50:11 2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没有的。只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不存在约定试用期的做法。因此用工单位和派遣工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约定试用期。

一、劳务派遣影响应届生吗

派遣工指的是企业与劳务公司合作,劳务公司派遣到企业工作的人员。正式工是指企业招聘员工后,与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的主要区别体现在:

1、劳务关系不同: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的人,而正式工是企业的员工。

2、合同签订对象不同:派遣人员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的,而正式工是直接与企业签订合同的。

3、岗位位置不同:派遣人员在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而正式工则任何岗位都可以的。

二、新劳动法试用期的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三、试用期是不是劳动合同终止

试用期协议并不属于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试用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试用期协议就具有劳动合同的证明能力,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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