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不同地方的具体政策可能略有不同,可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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