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10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任晓杜通讯员陈璇孟志伟李红勇)因一棵杉树,邻里间持刀相对,引发一起故意伤害案。近日,株洲县人民检察院运用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对这起邻里纠纷进行调解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株洲县洲坪乡霞石村的张伟(化名)与刘军(化名)是邻居,因两家宅基地纠纷结怨多年。今年2月16日凌晨,因不满刘军在双方争议的宅基地上种了一棵杉树,张伟偷偷地将树拔掉了。刘军发现后即与其母同往张家理论。张伟心生怒意,即持菜刀朝刘军头部砍了一刀,将其左额部砍伤,经鉴定为轻伤。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以张伟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株洲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官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矛盾很可能会随着起诉的深入而加深,决定耐心做好调解工作。经过3个调解,张伟赔偿了刘军的全部损失,双方宅基地纠纷也解决,该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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