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个责任是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定责的,一般喝酒方是存在过错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酒后驾车的,是要被行政拘留的。
一、在一起吃饭出了事谁负责
一起吃饭喝酒的其他人是要承担责任的。死者的的责任是主要的,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如果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第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第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二、十字路口都是直行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十字路口都是直行相撞的责任承担情况如下:
一、如果双方都存在违章行为的,对事故发生存在同等责任的,则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二、如果事故是由于一方存在违章行为的过错导致的,则由这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如果对方完全不存在过错的,则这一方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对方也存在一定过错的,则对方承担次要责任。
三、如果双方都是正常行驶不存在过错的,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三、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一般情况下推定院方是存在过错的。此时院方的举证责任是需要作出自己在实施医疗救治的过程中不存在过错的证据,如果无法举证的,或者证据不足的,将默认医疗事故成立,院方需要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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