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女方不可以不承担债务,除非有证据可以证明该债务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在家庭共同生活中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需要双方一起来清偿。但是如果女方可以提供证据来证明,该债务属于男方的婚前债务,或者是婚内的个人债务。那女方不用承担。
离婚女方债务怎么分割
离婚女方债务的分割方式如下:
1.女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由女方自行偿还。
2.女方债务经举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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