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没有养育孩子的人需要支付抚养费,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如何?父母离婚,离婚孩子的抚养费需要考虑哪些因素?一般来说,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考虑。一是孩子的实际需求,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按照上述三个原则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一致,法院会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承担2个以上儿童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时,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结合养育者的养育能力,不按上述比例判断低于上述幅度,可以保障孩子的最低生活水平。
(4)无收入的。可以用其财产抵消儿童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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