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出轨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一方有严重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其中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犯法侵害而使其遭到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予以赔偿的一种民事职责;但是因侵权使人精神损害,但未导致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通常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